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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招聘 | 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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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07:5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精神,图书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岗位数量及招聘要求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热爱图书馆工作。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4月6日,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7年4月6日至4月26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招聘系统地址: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三)资格审核。图书馆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图书馆网站(http://www.lib.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图书馆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图书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图书馆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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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编辑: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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